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8月7日,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信息,发布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民众警惕花样翻新的骗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共享屏幕”类诈骗指的是不法分子以“提升信用卡额度”“取消名下不实贷款”“注销保险服务”“航班延误退费”“赠送礼品”等为借口,向个人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诱导消费者下载指定的聊天软件、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并让个人开启软件的“共享屏幕”功能,以便不法分子“实时监控”消费者手机、电脑屏幕,“指导”消费者进行银行卡绑定、密码修改等操作,同步获取个人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从而盗取银行卡资金。
“AI换脸拟声”类诈骗是指不法分子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利用“换脸”“拟声”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视频或图像,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迅速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执法人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指的是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等概念,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吸引群众关注。并将个人拉入“投资群”,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个人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特殊资源”等诱骗个人参与投资,引导个人在伪造或仿冒的投资平台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个人加大资金投入,随后迅速转移资金。
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不盲目不轻信,不贪小利防骗局;拒绝“共享屏幕”,保护信息防泄露;涉及转账、汇款操作时要提高警惕,防范资金被骗风险;群众如遇经济纠纷,应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如发现自己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记者 梁丹)
来源:太原晚报